单位公车能配大排量越野车吗?

发布日期:2015-09-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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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某局实行公车改革后只保留了少数车辆,其中一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需要更新。考虑到近年对口扶贫任务急重,前往帮扶山区的需求加大,因此该局想更新一辆四驱越野车,不知是否可行。

  纪律君如是说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按照不同性质的用途,每一种车辆都有相应的排量限制。

  对于案例中提到的问题,中央2013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相关规定: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也有相应规定:其一,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其二,确需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的,应当控制在排气量2.5升(含)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其三,党政机关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或者配备更新越野车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该管理办法还特别强调,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和警卫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按照以上规定,“纪律君”认为以广东省所处的地理环境,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是能满足普通公务出行的。因此,原则上该局不能以扶贫为理由超标准配备越野车。

  相关案例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违规购买豪华车辆,该局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户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超标车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拍卖。

  延伸阅读

  随着公车改革的落地,有关公车的支出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公车购置费用的预决算管理也越发严格。根据规定,对各有关部门编制的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并实行严格管理。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要按照地方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列入地方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建设支出”类或者“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购置”款级科目。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经济分类的,应当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单独列示。

  (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王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