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公务接待须严防吃饭“打白条”

发布日期:2017-02-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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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某街道办临近美食街,其党工委书记老夏经常在附近一家饭店招待前来考察或调研的各级人员,却从来不结账,总是“打白条”。随着欠款越来越多,饭店老板数次向老夏要求结清款项无果,愤而跑到街道办门口拉横幅讨债,造成恶劣影响。上级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后,给予老夏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纪律君”如是说

  一段时间以来,在国内某些地方,饭馆老板到政府门前讨债的事情屡见报端。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改往日的特权思想,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方面不规范,认为吃点喝点不算什么,给不给钱自己说了算。殊不知,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触犯了党的群众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本案中,老夏身为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本应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却迟迟不支付拖欠款项。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违规拖欠群众钱款,严重违反了上述规定。

  相关案例

  2014年8月,一条“小吃部被打白条178张,老板讨债3年无果”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称辽宁省兴城市多名村镇干部吃饭不给钱,累计欠款48800元,引发网民关注。经兴城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红崖子镇党委书记毕伟等10名镇、村干部分别处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外职务等处分。

  延伸阅读

  政府单位之所以能够在饭馆长期欠账,一方面是靠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赢得了饭馆经营者的信赖,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官员的特权思想作祟,以权压人、以势压人。当欠账久久不能结清,引起饭馆老板讨账,直至被媒体报道进而在大范围内形成不良影响,透支的是党和政府公信力,损害的是党员干部形象,破坏的是党群、干群关系。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处理与广大群众关系的行为规范,也是处理党群关系的基本准则。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群众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始终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面对群众诉求时,耐心作出解释,迅速进行处理,及时予以回复。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每个党员都能如此,我们党就能始终赢得最广大人民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永葆青春与活力。(记者 任琦 通讯员 王保红 王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