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随着换届的临近,有关部门也开始了对干部的摸底。区里某局的老李任局长多年、工作表现突出,年龄“并不大”,按理说可能会在接下来的换届中担任更重要的职务,但他心里却有点不安。多年前,老李为了便于个人发展曾改小过年龄,他担心万一进入了人事调整的大名单,现在查得这么严,自己改年龄的事会被查出来,提拔重用没戏不说,说不定还会被处分。老婆看他郁郁寡欢,安慰他说改个年龄,事情很小,又过了这么多年,况且他工作的确出色,应该没事。但真的没事么?
“纪律君”如是说
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进一步落实,近年来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多方面都有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前些年,有些干部为了方便招工、上学或者升迁,就在档案上动了些手脚。有的入党材料造假,有的变戏法似的随意改年龄,有的凭空造出各类任职履历,有的干脆将有负面影响的处分从档案里一笔勾销,“按需定制”,编造出一份漂亮的个人档案,混淆组织视听,为个人发展铺出一条“捷径”。他们之中有些人和老李一样,在工作上表现还是比较突出的,但却因为“造假”给自己的履历点上了污点。
对于“造假骗官”这类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都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换届纪律“九个严禁”第五条表述得也很清楚: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因此,困扰老李的“心事”可不是小事,一经查实就要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相关案例
1989年,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许玉珍为符合某国企招工要求,伪造中专学历证书、虚开高中毕业证遗失证明,后以国企招录合同工方式入职该企业。至2014年,许玉珍经历多个工作单位、岗位及职务调整,均以虚假学历填报个人履历。许玉珍欺骗组织和用人单位,在学历问题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构成违反组织纪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纪行为。新区纪工委决定,给予许玉珍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
延伸阅读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选拔干部的根本原则,而为了升迁在档案上造假的党员干部,其品德不过关是毋庸置疑的,也可以说是另一种腐败。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肃清造假档案目的是营造健康、积极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环境。审核干部档案,清理造假档案必定会打开选人用人的新局面,这既是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提拔标准的积极响应,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正风肃纪,有利于在新时期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王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