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季出差导致差旅费超标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5-08-17   来源:深圳特区报

  纪律在身边⑧

旺季出差导致差旅费超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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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

  我该怎么办

  单位安排刘局长和陈处长去外地参加业务交流会。办公室的同志在安排行程时发现,由于正值暑假旅游旺季,当地的酒店和餐饮费用都明显高于往日,导致差旅费超标。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纪律君如是说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财政部门则应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根据《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各级别的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凭据报销。但考虑到淡旺季住宿餐饮的价格波动,也提出“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依照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刘局长、陈处长遇到的问题,可依据这一条执行。

  相关案例

  20138月至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处长李某等人以调研名义分两次赴甘肃、陕西、安徽、湖北四省,共14天,其间调研时间仅为2天,其余时间均被安排赴多个景点公款旅游,还接受了超标准住宿接待。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公款旅游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厅主任周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延伸阅读

  曾经,在一部分党员干部看来,去外地出差很辛苦,吃好住好是理所当然的,财务报销制度执行松一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之所以出现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主要还在于没有将工作摆在第一位。出公差,是工作,而非福利,因此才有严格的差旅管理制度,而制度重在执行。但对于市场因素造成的费用波动,也必须按照实事求是、不离原则的指导思想予以解决。总的来说,以安全、经济、便捷作为选择差旅食宿的标准,就不会出现违纪问题。(任琦  王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