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①
婚丧嫁娶怎样操办不违规?
开栏的话
中央纪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随着执纪越来越严,部分党员干部由于对具体的纪律问题把握不准,在处理事情时或踯躅不前、或违规逾矩。为进一步申明纪律、讲清规矩,从本周起,深圳市纪委与深圳特区报联合推出“纪律在身边”专栏,每周一期,由主持人“纪律君”就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答疑解惑。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咨询,也欢迎市民群众进行监督,与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如此嫁娶要不得
我该怎么办?
最近,某局的处长老张很纠结,儿子要结婚了,儿媳是本地人,亲朋好友多,亲家想多摆几桌,把婚事办得热热闹闹的。但纪律对领导干部操办婚宴有规定。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纪律君”如是说
党纪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有专门的规定。老张这种情况可以把握几个原则,第一,不要邀请自己的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仪式,或是收受他们的礼品、礼金。第二,不要用公款公物来办喜事,或者让其他单位、个人替自己付费操办。第三,即使用自己的钱,也不能大操大办,不要超过本地普通市民的规模和档次。第四,要提前向单位报告、备案。这样做,就能既照顾到风俗又不违规了。
相关案例
2013年10月,某中学校长于某某为女儿操办“回门宴”,分两批宴请了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和亲朋好友等75桌共600余人,收取礼金6.8万余元。事后,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其违纪所得也被予以收缴。
延伸解读
婚庆之外,党纪对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生日、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婚丧喜庆事宜也有这样的规定。这些事看似私事,实则不然。党员领导干部社会关系比较广,其中,管理服务对象和与职权相关的人员占了相当一部分。大量案件证明,如果没有纪律加以规范,人情就有可能被“权”和“利”扭曲。因此,对于那些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朋友和下属,他们的好意可以心领,但人却不便到场,礼也不能收取。一切按规矩来,看似有些不近人情,实则可以情、理兼顾。把道理讲透,相信亲朋好友们会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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