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148期】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

发布日期:2018-10-23   来源:深圳特区报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张某是某街道居民,最近正为一件烦心事苦恼。原来他家门前道路上的一处窨井盖前几天突然没了,已经有车辆陷入其中,安全隐患很大。于是,张某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补上窨井盖,以保障出行安全。然而,几天过去了,他的诉求却被有关部门“踢皮球”,长期没得到解决。面对这种情形,张某无奈地向“纪律君”咨询,难道没有相关规定能治治他们吗?

  “纪律君”如是说

  一个小井盖的缺失,反映的是某些部门日常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大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对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对于上文张某的疑问,可见新修订的《条例》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重点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积习甚深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如张某反映属实,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必将依纪依规严惩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相关案例

  贵州省三都县是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也是黔南州唯一的深度贫困县。该县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信誓旦旦:“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大事”“带领全国63%的水族人民脱贫就是天大的事”。为此,他还在办公室墙上挂着“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作战图”,将全县分为七大战区,自己担任指挥长。但在实际操作中,他却换了一副面孔。2016年以来,全县在建的千万元以上项目有127个,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而且,他全然不顾对口帮扶贫困村危房、水电、路灯等基础设施未改善的事实,把精力和资金都集中到“养生谷”“千神广场”等“高大上”的综合开发项目上。2017年8月30日,针对三都县委、县政府存在的不聚焦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发散、力量分散等问题,黔南州委、州政府对三都提出批评并“约法三章”,梁嘉庚口头答应却不执行。2018年6月22日,梁嘉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延伸阅读

  近期,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吹响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冲锋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流弊已久、根深蒂固,严重背离我们党的性质宗旨,严重影响党的事业发展,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决破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开始,全党上下纠正“四风”取得显著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工作中“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等类似情况并不鲜见。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把党章、准则等党内法规提出的要求凝练为纪律,靠纪律提供保障,促作风转变。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应当积极转变作风,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陋习,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记者 任琦 通讯员 罗文潮 廖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