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境外出版物勿随意带入境

发布日期:2017-10-17   来源:深圳特区报

  【纪律在身边】第108期 境外出版物勿随意带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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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国庆长假期间,党员小李出国游玩时,看到了一本戏说党史的书,觉得新鲜有趣就带了回来,结果在过海关时被查获。由于该书含有大量歪曲、污蔑党史的内容,情节较严重,执法部门将此事通报给小李的所在单位。在得知自己很可能因此被处分后,小李既紧张又委屈。他错在了哪儿呢?

  “纪律君”如是说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境外一些反动组织也在通过更多方式向我国国民传播有害言论,试图通过书籍音像等资料撼动党员的理想信念,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因此,诸多党内法规都对此类书刊、音像资料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是指: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

  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旦构成违法,还应结合《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从上述规定看来,毫无疑问小李携带反动书籍入境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受到相应处理或处分也不冤枉了。

  相关案例

  2014年12月13日,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玉祥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经首都国际机场旅检大厅入境时,海关工作人员在其行李内查获政治性有害出版物23册。后通报称,包玉祥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携带大量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入境,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出国境相关规定,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据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纪委于2015年9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延伸阅读

  从不准“携带”到不准“携带、寄递”,从“批评教育、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日益严厉的党规党纪正进一步要求党员不仅不能违反政治纪律,更要主动分辨政治信息的好坏并与不良信息做斗争。这就要求党员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明辨是非的能力,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捍卫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用每一名党员的感染力维护党和国家的稳定、统一、团结。(记者 任 琦 通讯员 王保红 战 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