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300期】不作为的“太平官”当不得

发布日期:2025-01-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我该怎么办】

  最近,某单位收到“12345”热线派过来的工单。原来,辖区多位居民反映,家门口的河水发黑发臭,怀疑有非法排污。于是,单位指派党员干部老刘和小李跟进办理。接到任务后,小李第一时间提议去现场走访调查。老刘却拖着不想去,还传授给小李一个“妙招”:万一上面来催了,大不了反馈已办结,反正也没人来确认。小李纳闷,这种“妙招”管用吗?

  【“纪律君”如是说】

  面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不想着怎么走访调查、尽快解决,而是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视而不见、消极应对,不仅违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还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

  2023年12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慵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对、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五)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群众的事只要是符合政策或者规定的,就应当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像老刘这样,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任凭群众干着急,自己却无动于衷,甚至想用所谓的“妙招”来蒙混过关,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小李千万不能受影响,一定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尽快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始终在身边。

  【相关案例】

  2022年2月至2023年12月,重庆市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在处置群众关于“肖家河流域排污问题”投诉过程中,未开展全面排查和追踪溯源,仅凭外包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场目测、经验判断,就武断确定污染源,一直未排查出其他污染源,导致肖家河流域排污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原主任李强松、原排水办负责人武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农水科科长代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延伸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党员干部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作决策,不给群众“添堵”,不动群众“奶酪”,把为民谋利的“小事”,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件接着一件干,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