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最近,退休一年多的老李跟女儿闹不愉快了。几个月前,老李的女婿新开了一家公司,在与某国企洽谈业务时发现,这家企业曾经归老李管。于是女婿提出,希望老李打个招呼,拿下这笔业务。老李没有答应,双方也没谈成,女儿埋怨他“不讲人情”。老李感到委屈,给“纪律君”留言,自己做错了吗?
【“纪律君”如是说】
老李虽然退休了,但党规党纪是包括退休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的铁规矩、硬杠杠,不会因为退休而松绑。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强化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监督,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严守有关纪律规矩,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
2023年12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完善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党员的行为要求。新增的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综上,假如老李利用自己原来职务的影响,帮女儿女婿和老部下签下了合同,那么老李就违纪了。因此,老李做得对,这个忙不能帮。
【相关案例】
2014年至201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任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此外,何泽华还违反其他纪律并涉嫌犯罪。2023年7月,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24年5月,何泽华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延伸阅读】
权力是有“余温”的。对干部的全周期管理,本质上是对权力的全周期监督,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应有之意。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认为退休就没有了约束,大肆利用原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友拿工程、上项目,最后落得个身陷囹圄,让人唏嘘。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无论何时都要绷紧纪律这根弦,切不可在离职、退休后就彻底“放飞自我”,滥用原来的影响力,站台牵线,搞利益输送。只有严守底线,才能真正发挥好“余热”,享受“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