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283期】哪些行为应当受到纪律处理处分?

发布日期:2024-05-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漫画:首席编辑 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党员小张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看到分则部分关于违纪情形的规定有6章106条,想从总体对违纪行为进行把握,于是给“纪律君”留言,什么行为属于违纪?哪些违纪行为要重点查处?

  【“纪律君”如是说】

  小张在学习具体的违纪行为之前,如果对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行为有总体的认识,就能加深理解,提高学习效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按照上述规定,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给予纪律处理处分,应当符合三个条件:第一,该行为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或者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第二,该行为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这是违纪行为的实质性特征。第三,依照《条例》等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即具有明确的追责依据。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形成震慑、凸显效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对执纪审查重点作出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关于执纪审查重点的规定,体现的是将党的十八大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体现的是我们党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对腐败旗帜鲜明的斗争态度和对作风问题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两点论与重点论、减存量与遏增量的有机统一,有利于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

  【延伸阅读】

  党员是先锋和模范的代名词,要比群众有更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党章党规党纪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思想和行动的规范,是党员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具体遵循,是约束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利剑。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