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报:深圳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监委获悉,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福田、罗湖、盐田、南山等4个区134名市管干部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排查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活动、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摸底356名市管干部家属从业状况,发现利益冲突问题18个,并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主要针对公职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离职或离(退)休后再就业进行铺垫,产生新的廉政风险。“虽然公务员法及党纪处分条例对公务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离(退)休后从业有规定,但仅以领导干部个人申报为主的监管方式,容易导致问题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违纪问题认定难等情况发生。”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栾广慧告诉记者。

  此次专项监督共收集党员干部上报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利益冲突方面详细信息千余条。这些数据均已纳入深圳市纪委监委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做好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深圳市于2017年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2018年出台《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若干措施》。目前,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已延伸到深圳区属单位。今年7月,罗湖区对区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延伸监督工作时,发现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南山区纪委监委对全区62家机关、436名区管干部延伸监督,共签订廉洁承诺书3153份,发现并整改了一批区管干部利益冲突问题。(侯颗 颜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