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大院的小额修缮工程时,审计监督组发现大院内的20张景观石凳,在工程确认表上却变成了34张,且工程主材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审计监督组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执纪审查组介入调查处理,经查,福永街道城建办、城管办及行政事务服务中心5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违反廉洁纪律。这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后,宝安区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积极履行监察职能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宝安区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向街道、社区延伸,积极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监察监督网络,将监察触角延伸至“最后一米”。
健全机构配强力量,构建三级全覆盖监察网络
2018年1月,宝安区成立监察委员会,并第一时间将10个街道派驻纪检组统一改革为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同时,赋予其监察职能,实现监察工作在街道一级全覆盖。目前,10个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共有工作人员142人,其中公务员55人,街道监督力量得到保障。
“我将坚守责任担当,落实好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协助社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社区党员干部监督,持续推动宝民社区廉洁建设取得新成效”,宝民社区专职监察员在任命大会上这样表示。2018年10月30日,宝安区纪委监委举行124个社区监察员办公室集体揭牌仪式,在全市率先设立社区专职监察员,建起覆盖全区的三级监察监督网络。
出台制度明确职责,指导监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为指导街道派驻组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宝安区纪委监委出台 “1+5”文件。
“1”指《关于加强派驻组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派驻组的职责权限及开展监督的主要方式;
“5”指的是街道派驻组(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制度》《执纪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5项制度,是指导日常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指南。
同时,区纪委监委梳理明确街道科级以下公务员、职员、临聘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站等10类人员属于派驻组管辖的监察对象。派驻组(纪工委)有权对上述人员违规违法行为,追究政务责任或进行相应处置,对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此外,为确保社区监察责任落实到位,宝安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社区监察员办公室要承担加强对社区党务、居务公开以及事关社区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党员干部、临聘人员和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等的监督,防止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凝聚合力提升监察效能
宝安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在街道一级严格落实“三转”。街道派驻组(纪工委)在区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分管其他工作,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着力强化日常监督。
派驻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充分发挥兼任街道班子成员的优势,打通更多监督“接入口”,精准锁定监督重点。对街道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外包服务、一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开展精准监督,注重发挥派驻组(纪工委)合署办公优势,内设的执纪审查组、审计监督组等功能组分工协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