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向街道派出监察组 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发布日期:2018-09-26   来源:廉洁深圳

  近日,龙岗区监察委员会派出街道监察组在全区11个街道正式成立,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扎实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据悉,监察组与街道纪工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派出监察组组长,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兼任派出监察组副组长,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监察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监察委员会授予街道派出街道监察组对公职人员日常监督、受理检举控告、调查、提出监察建议等七项监察职能,实现了对全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明确社区纪委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在基层开展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龙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