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发布日期:2020-12-04   来源:廉洁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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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近日,深汕特别合作区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精神,总结回顾今年以来该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提出2021年工作思路和要求,并部署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产耀东主持会议,合作区有关领导、各成员单位主要同志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汕特别合作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137项;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重要岗位,扎紧制度笼子,制订全区重大制度116项;扎实开展党内日常监督,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提醒谈话;依托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审计局合署办公的工作优势,推动制度机制建设、专业人员调配、专项领域整治、监督检查等方面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下一步深汕特别合作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定不移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全区乡村振兴、村(居)“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