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以来,龙岗区南湾街道在全市内首先探索实施了对受处分党员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价的工作机制,为街道发展好干部进一步把好廉政审核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以往受过处分的党员能更好地成长和发展。目前已完成对处分期届满党员进行评议共6宗6人,取得良好的廉政教育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机制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对以往受处分党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调研,并征求相关人员意见,了解受过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的悔改和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鉴于发现对以往受处分期届满党员没有相关的评价和作出正式结论等有关规定的情况,拟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
同时结合调研情况,创新制定了《南湾街道对受处分党员的评价机制流程(试行)》,规范了自纪工委发出提示函起,至各党支部实施完成民主评价等各具体环节的流程。运用民主评价结果,由纪工委将党支部对受处分党员作出的评价结果,及时通报给街道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纪工委通过此项评价机制,对相关人员在受处分影响期间的工作表现,评价结果通报给组织部门,为街道的干部使用进一步提供纪律保障。(龙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