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纪委监委推行“兼职案审员”促执纪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发布日期:2019-06-27   来源:廉洁深圳

  不久前,来自龙华街道纪工委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成为首位经区纪委监委培训“毕业”的兼职案审员。培训期间,该街道干部作为主审人,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主持了一起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实战演练,我不但提升了案件审理能力,还提升了案件调查等执纪执法水平。”她表示。

  案件审理,是执纪审查中的重要一环。纪检监察案件办得怎么样,审理是最后一关。案件办理是否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基本要求,案件是否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都要靠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把关。案件审理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去年5月,省纪委监委明确了街道派出监察组具有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能,然而由于区内各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成立时间短、人员配备新等客观原因,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均有待提升。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龙华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兼职案件审理员试点工作的通知》于日前印发,此举为提高基层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让专业化法制化的执纪理念向下延伸打好基础。

  培养“能手” 补齐案件审理把关前移“短板”

  首位前来学习的纪检干部告诉记者,此次通过交叉审查案件,对照自身工作查漏补缺,吸取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作为案件主审人,在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以立刻得到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指点,随时和有经验的审理人员交流、探讨和研究,及时解惑,也让自己的调查审理思路更加清晰。

  前往区纪委监委进行培训,兼职案审员们身上背负着重任,区纪委监委突破传统培训学习模式,力求通过传帮带的方式,让他们在实战中磨炼技艺,就是为了尽早带出一批“能手”“高手”,让他们以点带面,促进本单位执纪监督水平的全面提升。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案件审理室要严把“三关”: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要把纪律、法律“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使用,实现执纪执法有机统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街道审查调查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据统计,去年区纪委监委审理受理的案件中,街道查办的占比高达81%。然而,由于经验不足等客观原因,很多街道查办案件从取证到程序都存在问题,因此在移送审理时,常常出现形式审核后退回或者审理受理后退回补充证据的现象,严重影响审理工作效率。

  “案件质量是终生的,党纪政纪处分关系他人政治生命,审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想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将形式审核等审理把关工作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是关键一步,《通知》由此而生。《通知》要求辖区相关单位各推荐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区纪委监委的统筹安排下,配合案件审理室兼职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并对“兼职案审员”的定位、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培养计划及激励机制等进行规范。

  据介绍,为了让兼职案审员排除依赖心理,区纪委监委要求兼职案审员以主审人身份参与案件审查,促使他们全面熟悉整个执纪工作流程,并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一体化把控,通过“实战”锻炼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承担起本单位移送审理案件的形式审核、质量把关及卷宗管理工作,通过将审理把关工作前移,避免“退补”两面跑的尴尬局面,有效提高审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以点带面,促进本单位执纪监督水平全面提升。

  “传帮带”练兵 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良性发展

  记者从区纪委监委获悉,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导致案件审理工作量急剧增加。培养出更多合格的兼职案审员,能有效解决案件审理人手不足问题,可以使案件审理室腾出更多精力专注于对审理工作的宏观把握、业务指导和工作创新,是推动审理工作良性发展的有效举措。

  “监察对象范围的扩大,对审理人员专业知识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但我区辖属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在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等方面尚有提升空间,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工作质量目前还难以匹配现实工作要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因此,除了通过“传帮带”帮助兼职案审员在实战中成长外,区纪委监委还将着力于以政治思维、法治思维、审查思维、规则思维为引领,改进思想方法,在业务提升方面找准突破口,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使兼职案审员不断适应改革需求。

  据悉,在6个街道之后,区纪委监委将会把兼职案审员队伍建设扩大到全区相关单位,力争培养出一批兼职案审能手,真正实现审理把关前移。(龙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