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光明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多措并举,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取得初步战果。截至目前,已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1条,立案审查9宗9人。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区纪委监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深入领会把握扫黑除恶总体要求和目标步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建立协作机制,抓牢线索管理。建立完善与政法机关的快速反应、线索互移运行机制。线索管理注重“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线索接收、交办的唯一出入口,集中统一管理;线索移送突出“快”,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线索摸排强调“实”,将视线聚焦公安部门查处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主动介入,在公安部门侦办过程中,同步排查和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协同推进。
开展协同作战,实现高效打击。将办案力量向扫黑除恶工作倾斜,除本委各科室选配人员外,从公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扫黑除恶专案。在不到2个月时间里,对某公职人员充当涉黄恶势力“保护伞”立案1宗1人,对某社区部分党员在征地补偿中侵吞集体资产、严重侵害集体利益问题立案8宗8人。同时,经过精准分析研判,将3条涉嫌强迫交易和寻衅滋事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行动,29天内成功打掉以刘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刑拘5人。纪检、公安协同作战成效凸显。
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良好氛围。增设操作最为快捷的“二维码”一键扫码举报,印制宣传海报在辖区内各社区广场、医院、学校等居民集中活动的区域张贴,积极引导群众举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将12388举报电话调整为全天候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接听群众举报,做到线索无遗漏。
开展“灭租”行动,探索“边打边建”。以成立区纪委监委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灭租”行动。将扫黑除恶与“灭租”行动结合起来,在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后,梳理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查找并消灭诱发腐败的“租点”,探索“边打边建”,深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消除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滋生土壤。(光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