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对全区2013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监督

发布日期:2019-07-19   来源:廉洁深圳

  “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又一直在社区工作。刚受到处分时,难免有一定的心理负担,觉得身边的人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感谢区、街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我的关心和厚爱,帮助我及时卸下了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这才有机会继续为社区做贡献。”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某街道一名曾受过处分的社区干部王平(化名)在接受回访后如是说。

  近期,龙岗区纪委监委对全区2013年以来,由区纪委监委作出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447人进行了分级回访,把“严管”与“厚爱”带到了这些犯过错的党员干部身边。

  回访监督工作如何开展?

  以王平为例,2015年4月,时任龙岗区某社区党委委员的王平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后一段时间,在社区工作的王平觉得“没脸见人”,渐渐产生了较重的心理负担。

  龙岗区纪委监委、所在街道纪工委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在从多方面收集、了解到王平的个人情况后,开始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回访。

  回访小组一方面通过面对面谈话、电话回访等形式不定期与王平交流谈心,及时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其尽快解开“心结”;另一方面深入到王平的家庭、工作单位和亲朋好友中,积极争取其家属和身边人的理解与支持。

  如今,王平已经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了一年,谈起纪检监察部门的回访,他感慨万分:“如果没有组织的帮助,也许我今天呈现出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完全是另外一幅模样。”

  龙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创新回访监督制度和形式,扩大回访的深度和广度,实现回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所受处分,重拾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龙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