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及时宣传公示,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形成“不能腐”的防腐机制,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据悉,今年9月区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围绕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自查自纠。该项排查共分为梳理规范权责、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风险等级等10个步骤。
其中,梳理规范权责方面,要求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全面清理和明确所行使的职权,并对各类职权进行分项梳理;廉政风险排查方面,要求各单位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登记方面,要求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截至目前,全区71家单位均按照要求排查了廉政风险点,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共针对1995项职权内容制定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8431项,进一步健全了廉政风险内控机制。
为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监督,区纪委监委还选取了20家单位重点业务以及部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在主流媒体进行刊登。此外,《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图》等内容也在各单位政务网站进行专栏公布。
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下一步将根据排查结果建章立制,防范风险,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特别是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各单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宝安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宝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