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试行)》

发布日期:2018-10-10   来源:廉洁深圳

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 不断夯实监督执纪

南山区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试行)》

  近日,南山区纪委监委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立足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实践“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不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据了解,该《指引》涵盖主责谈话、谈话提醒、函询谈话、诫勉谈话四大模块,并根据不同谈话模式明确了谈话对象、谈话程序和谈话技巧等,流程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同时以严格的程序、规范的操作,解释常见误区,为规范学习谈话工作提供一种新的工作方法和技术保障,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此外,《指引》规定谈话工作将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归档,步步留痕,将结果录入廉政档案系统,强化结果运用,实现谈话工作与廉政档案信息无缝衔接。

  南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指引》以‘四种谈话’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有序开展,以实际行动落实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规范南山区谈话工作,筑牢党员干部第一道防线,为打造廉政建设先锋区提供坚强保障。”(南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