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注重自己工作方面的要求,而完全放松了自己在社交活动中廉洁要求,不注重自己的生活圈和朋友圈。个人意识和患得患失的心态,让我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选择依靠组织和相信组织,反而是在逃避问题,让我自己错上加错……”这是日前被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的龙岗区经促局科级干部钟某检讨书中的句子。
根据《2018年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方案》及《关于将忏悔录、检讨书发回原单位党组(党委)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日,龙岗区经促局第四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运用钟某的检讨书,让党员干部从心灵深处接受一次严肃的党风党纪警示教育,同时也让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和勇气。
钟某在2016年担任外贸科副科长期间,因收受深圳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张某所送礼金人民币2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在第四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听完钟某的检讨书后,支部党员依次发言,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案情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类似这样的忏悔录、检讨书,既是违纪干部对个人错误的全面剖析,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深刻警示。在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综合开展“个人自学+主题教育+专题课程+组织生活会”四位一体忏悔录警示教育。编印《忏悔与警醒——党的十八大以来龙岗区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拍摄廉政微电影《围猎》并将其嵌入区委党校主体班开展互动式教学。定期筛选查处的典型案例,将剖析深入、忏悔深刻的忏悔录、检讨书发回原单位党组(党委)开展警示教育。
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检讨书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和灵魂洗礼,以身边事身边人为鉴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龙岗区纪委监委)